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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岁白发老母亲为杀人犯儿子伸冤12年 维权无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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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标题,相信你和小编一样震惊,77岁白发老母亲为杀人犯儿子伸冤12年无果,又是一起冤假错案?确实很多人在发生不幸后都没办法幸运的跟聂树斌那样能够在父母有生之年为其平反。而韦蜀勋的“杀人犯”儿子也就是这些不幸人中的一个。在这12年中,老母亲韦蜀勋给儿子回了100多封信,却等不来案件平反的希望。

12年来,张明在狱中给母亲写了100多封信,韦蜀勋也给儿子回复了100多封信。

信中,张明说的最多的一句话是:“妈妈,您一定要相信您的儿子绝不是那种穷凶极恶的人,我相信早晚会有水落石出的那一天。”

韦大娘则回复道:“儿啊,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坚强,只要活着,就有明天,就有希望。”

新闻117曾在去年5月16日刊发报道《天津77岁白发母亲,为杀人犯儿子伸冤11年》,当时,河北省高检控申处负责人曾承诺处理韦蜀勋的申诉材料,于2016年6月底前决定是否提起抗诉。

然而又是一年过去了,母亲的等待和奔波又多了一年,河北省高检仍然没有回信。

母亲的等待是无望也是希望……

维权无门?77岁白发老母亲为杀人犯儿子伸冤12年

(韦蜀勋)

和一位母亲提这个节日是奢侈的。

母亲节前四天,天津母亲韦蜀勋又登上了从天津前往保定的大巴车,她今年78岁,对身体每一年细微的变化更加敏感和恐惧,腰痛加剧拖慢了步伐,很多关于案件复杂的细节不能再脱口而出。

要重现2005年5月22日凌晨发生在保定河间交界处那起血案的真相,就好像在迷雾中看到光那么艰难。一位老母亲的一己之力到底能有多大?她只能一遍遍起身到经年累月的案卷和资料中去寻找。

成摞堆放在家中的申诉材料就是她口中反复提及的苦海,“我一找就掉到海里去了。”

比身体不适更令她敏感的是票价的变化,从2005年至今,往返保定的大巴车票价已经超过高铁,这2.5元的差价让她终于“舍得”坐高铁了。

比身体不适更让她恐惧的并非生命的老去,而是不能在有生之年和清白的儿子团聚,“我现在身体还盯得住,自己不能垮,我垮了儿子的事儿就没人管了。”

案件回顾

接案犯检举:警方破获杀人碎尸案

据了解,2005年5月23日23时许,河北省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谈固派出所接到郝某(女)的投案自首,并检举提供:在2005年5月22日凌晨2时许,张明、李某和其本人在共乘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行至河北保定高阳县与沧州市交界处路段时,张明将李某杀死,此案则移交高阳县公安局。

2005年5月24日,接案后的高阳县公安局经过调查,于当日立案,次日将张明抓获,采取刑事拘留,高阳县公安局查明:张明、李某和郝某同乘黑色桑塔纳轿车,行至高阳县小白河路段时,因琐事与沧州市交界处路段时,与李某发口角,随后张明用弹簧刀将李某扎死后碎尸,将尸体肢解藏于排水管下。

高阳县公安局认定:张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涉嫌故意杀人罪,于2005年7月20日移交高阳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随后移交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维权无门?77岁白发老母亲为杀人犯儿子伸冤12年 第2张

高阳县公安局

检方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河北高院发回重审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受理此案后,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两次将案件退回高阳县公安局补充侦查,于2006年1月13日,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06年6月9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年7月27日,接到判决书的张明不服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7年4月9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认为原判决认定上诉人张明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有的尚不清楚,依法裁定如下:撤销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本案发回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

2007年12月1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二审判决,判决书显示:被告人张明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的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判决张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随后,张明不服判决,再次申诉至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2011年8月12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没有提出新的证据,支持申诉理由”为由,驳回了证明的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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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所鉴定

两家司法鉴定所鉴定显示:非本人签名

“2013年,我们搜集到了新的证据,发现询问笔录中犯罪嫌疑人张明的笔录签名,不是其本人签的,另一个关键性证人哈恩东(在看守所与张明同一监室)的签名也存在非本人签名,即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申诉。”张明的代理律师童新政说。

2013年8月,童新政所在的天津三实世纪综合律师事务所,委托北京京安拓普文书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明在2005年5月25日公安机关所做的“讯问笔录”签名以及关键证人哈恩东的签名,与同案卷中其本人的签明做字迹鉴定,结果显示:张明与哈恩东的签名与同案卷中的签名非同一人所写。

2013年9月,童新政所在律师事务所,又委托天津市中慧物证司法鉴定所对张明在2005年6月5日公安机关所做的《辨认笔录》签名与在拘留所中所写的12封书信的签名做书写鉴定,结果显示:《辨认笔录》中“张明”签名字迹与12封书信中“张明”签名字迹不是同一人所书写。

维权无门?77岁白发老母亲为杀人犯儿子伸冤12年 第4张

探监

探监日

保定市某监狱每月一次的探监日,韦蜀勋总是站在队伍排头的位置。12年来,韦蜀勋无数次往返于天津和保定之间,风里来雨里去,从无间断。

狱友家属同情这个满头白发,步履日渐蹒跚的老太太,几乎每次都是独自一人,还跑得这么勤,“大娘,你怎么每次都来?”“大娘,你家里人呢?”

2005年,韦蜀勋的小儿子张明,在河北省保定市涉嫌一宗杀人案,他被指控将一河北籍男子刺死并将尸体肢解藏匿,案子经过一审、发回重审、二审起诉,2007年,河北省保定市中院二审判定:张明犯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张明自刑事拘留进入看守所后就不断喊冤,辩护律师主张案件无论是凶器等关键性证据还是证人证词都存在诸多疑点,但二审宣判后,对于仍然不服判决的张明和韦蜀勋,律师劝道:“先进监狱吧,比看守所条件好,有什么事到监狱还可以再申诉。”

张明转入保定市某监狱,从此,这里成了韦蜀勋最为牵挂的地方。

维权无门?77岁白发老母亲为杀人犯儿子伸冤12年 第5张

(今年在保定监狱前)

夏天到了,韦蜀勋按照47岁儿子的身材给买了两件汗衫,照例放在监狱门口的小卖部里,以某种家属们心照不宣的“流程”转入狱内。前阵子张明在狱中犯了牛皮癣,但是药品带不进去,韦蜀勋急得心焦。

为了省钱,这些年韦蜀勋一直搭头一天的大巴车赶到保定,挑监狱附近小旅馆里最便宜的屋子住一宿,20元一晚。按理说房价已经涨到30多元了,但是老板一直坚持不肯多收她的钱,觉得大娘不容易,还非要退钱。早餐是1.5元一碗的豆腐脑,最近一次去保定,韦蜀勋总去的早餐店关门了,她才换了一家,点了碗4元钱的馄饨,掏出从家里带来的剩馒头就乎着一起吃,这时候,“店里有位女顾客,非要给我一个驴肉火烧。她对我说:‘大娘,吃这个软和。’”

韦蜀勋泪眼模糊,“还是好人多!”

为了给小儿子伸冤,她卖掉了自己的房子,耗尽积蓄,现在独居在大儿子的单位房内。大儿子争气,但是被单位远派到海南工作多年,张明申诉需要用的专家鉴定费价格不菲,也都是大儿子掏的钱。可就在去年,大儿子也被查出扁桃体癌,母亲再也不好意思麻烦他了。“我现在每个月有军工厂1000多元的退休工资,管自己肯定够用了,为张明奔波的费用就要能省则省。”

维权无门?77岁白发老母亲为杀人犯儿子伸冤12年 第6张

(保定小旅馆内)

苦海中的母亲

2005年6月初的一通急促电话,彻底摧毁了韦蜀勋原本平静的生活。十几天前,河北人李某和他的女性朋友郝某,通过中间朋友介绍,来津找张明购买二手车,并请张明开车送他们去河北石家庄。原本看似一切如常,韦蜀勋没有想到自己等来的是“你儿子杀人了”的噩耗。

“我当时整个人都懵了,脑中一片空白。”

一审判决的时候,韦蜀勋站在法院审判庭的门外没敢进去,此前律师已经给她交过底,可能会判死刑。她伏在门口听,当听到“死刑”的字眼之后就瘫坐在楼梯上。此后一段时间,韦蜀勋回忆是“生不如死,度日如年,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体重一下子掉了20斤。”

韦蜀勋没见到张明,直到2006年下半年,他才在河北高阳县看守所胡所长的“特批”下,第一次见到出事后的儿子。

在这之前,韦蜀勋已经跑了很多次冤枉路,受了一个母亲不该受的罪,但都比不过一句“不让见”的闭门羹让她陷入绝望。她坐长途车到县里,遇到路坏了或者下雨了,她就下车走过那段泥泞的道路,有一次泥巴把鞋子都粘掉了,深一脚浅一脚,好不容易走到看守所,对方却说“今天有卫生检查,见不了。”她只好默认白跑一趟,后来当地人笑话她“你不知道住一宿转天再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