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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舍行窃终被抓 离职不忘原单位

百姓民生 阅读(1.2W)

嫌打工太累,就溜进原单位宿舍盗窃财物,半个月内9次盗得财物价值5000余元。近日,经福建省长泰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冉旭祥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离职不忘原单位 宿舍行窃终被抓

2016年7月30日凌晨,已经离职的冉旭祥来到原来工作的公司,溜进宿舍区,窃走李某放在床头的一部手机。之后,冉旭祥将该手机以800元的价格卖给某手机店。8月12日傍晚,冉旭祥再次来到原公司,窃走李某放在物品柜内装有身份证、银行卡的袋子。此后半个月内,冉旭祥不分昼夜“光顾”原公司宿舍区9次,先后盗得价值人民币5056元的财物。

2016年9月7日16时许,冉旭祥再次实施盗窃时,被该公司保安发现并控制,后被公安机关带走调查。

(黄从余 陈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