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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存款后忘记取卡15000元被别人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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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一万多元钱是我半年来省吃俭用存下来的,要是找不回来我就白干了。”小宋说,6日上午,她在云纺一家银行ATM机上存钱后,临走时忘记退卡,卡内的1.5万元钱随后被他人取走。所幸的是,当天晚上,经过警方调查,将被取走的钱追回,并如数归还给了小宋。

女子存款后忘记取卡15000元被别人取走

收到取款短信

才发现没退卡

6日上午9点40分左右,小宋拿着积攒下来的2900元钱来到云纺附近一家银行的ATM机上存钱。小宋回忆说,存钱时她身后只有一个老人排队等候,旁边的ATM机上也有人在取钱,在她存钱时老人到旁边机器上取钱,之后就没有其他人进入自助银行。

“当时心里想着存完钱马上还得去办另外一个事情,所以就把钱存进去点击确认后就匆忙离开了。”小宋回忆,她走出自助银行几十米远就听到手机有短信提示,原本以为是朋友发来的信息,但当她翻看短信时,顿时傻眼了,“您尾号2229卡6日09点46分ATM支出5000元,余额10550.57元。”这是取款信息?就在她疑惑时,紧接着又有两条取款信息在她手机屏幕上显示出来,最后的余额仅剩下550.57元,取款时间仅有一分钟。

此时,小宋才突然想起自己还没退出银行卡,她马上冲回自助银行,可此时ATM机前一个人也没有。随后,她报了警。

六旬男子

分三次取走1.5万元

经过辖区派出所的调查,并查看了银行监控录像,最终锁定了一名60多岁的男子。当天晚上9点左右,民警联系上男子,最终男子将钱如数归还给小宋。

“男子称他来取钱,发现插不进去银行卡,于是点击了按钮,谁知机器上就哗哗哗地往外吐钱,点击了三次就吐出了1.5万元钱。随后男子退出卡走了。”小宋说,“因考虑到男子已经60多岁,经过民警的工作,我最终谅解了男子的行为。”但小宋认为,男子是故意取走钱的,根本不是随便点击了按钮就吐钱的,如果没有监控,无法联系上他,那么这笔钱就没了。

小宋老家在昭通鲁甸,目前她在一家房产中介公司上班,每月微薄的收入扣除房租、生活费外所剩不多,但每隔一段时间她都会把剩下的钱存到银行卡内,半年多过去了,她的银行卡上已经存入了1.5万余元。

律师说法

取钱男子涉嫌盗窃罪

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的孙文杰律师介绍,取走小宋遗忘在ATM机内银行卡上现金的男子涉嫌盗窃罪,从其秘密窃取他人财产占为己有的行为,以及取走金额上看,已经达到构成盗窃罪的条件,但具体情况得看公安机关的最终认定。

目前盗窃罪的量刑较重,法律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