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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妇行为太恶心 食堂洗菜盆洗内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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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恶心了,食堂洗菜盆洗内裤,食品卫生从何说起?肖某是某公司食堂员工,2016年1月13日,她用公司食堂的洗菜盆清洗经期内衣裤。几十名员工写联名信要求开除肖某。公司领导经研究将决定肖某予以开除。这条内裤还是有经血的,想起都觉得肮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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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某认为法无禁止即自由,引发劳动权益官司。法官认为,肖某的做法确实让人无法接受,但公司规章制度没有对等适用条款也是事实,因而调解公司向肖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万元。

“用食堂洗菜盆洗内裤”事件发生后,给职工和企业造成了不小的困扰:在食堂就餐的职工,为了确保安全纷纷到医院体检;职工不愿意再到食堂就餐,单位只得去叫外卖。当公司因此开除了这名职工的时候,却遭遇了更大困扰。“用洗菜盆洗内裤”的职工却以维护劳动权益的理由,找到了有关部门。

劳动监管部门的说法和法院的说法是一样的:劳动监管部门认为,该公司未在“食堂管理规定”里写上“禁止用菜盆洗内裤”,裁决公司支付肖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7万余元。公司不服仲裁裁决结果,没有支付赔偿金。到了法院之后,法院给出的理由也是相同的,只不过赔偿金不同,是4万元。

得到了赔偿,对于这位职工来说,确实是维护了权益。问题是,这样的司法就是最好的结果?如果完全从法理的角度看问题,一定没有问题。因为这家公司确实没有在“食堂管理制度”里写上“禁止用菜盆洗内裤”。可是,这样的判决却有违情理。